最新消息
为深入落实“家人、家事”服务理念,避免每次租房提取均需提供房屋信息查询结果给职工带来的不便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优化了租住商品房提取业务。
简化提要条件
· 将原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需按季提供房屋信息查询结果,调整为一年提供一次,自首次提供之日起一年内有效。有效期内再次提取,只需提供提取人身份证、夫妻关系证明(或单身声明)和住房公积金卡,即可通过柜面或线上途径直接办理。
优化提取方式
· 同一自然年度租房提取业务既可每季度办理一次,也可多个季度累计办理,全年提取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元。
温馨提示
· 职工及配偶房屋信息查询结果显示房屋套数为0,但因所购住房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,存在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自住住房提取记录的,不予办理租房提取。职工可提供真实有效房屋转让相关手续,经审核通过后可办理租房提取业务。
· 职工及配偶房产信息发生变化的,请自动终止租房提取业务。
· 租房提取业务每季度或多季度申请一次,可在自然年度内任一工作日办理。为防止在季度初提取业务过度集中,提倡错峰办理。
· 该业务自2022年10月17日起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