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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合财富中心的项目介绍

和合财富中位于临平,紧邻人民广场,整个项目占地30余亩,总建面近14万方,是一个集商业、办公、LOFT精装酒店式公寓、居住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项目,由两幢18层、两幢29层住宅和1幢34层综合楼组成。其中,项目的主楼高160米,是临平的地标性建筑。 
和合财富中心坐享全临平最繁华的配套、最便捷的交通、最阔达优质的城市休闲景观场所,可谓天时、地利,与外围环境相匹配的是,项目在自身品质打造上更是孜孜以求:集合了包括香港刘伍所、贝尔高林景观、星河湾室内设计等一批国际知名团队,追求的是打造一个真正意义上能代表城市地标的项目。
项目介绍:
中小学:临平逸夫实验小学,临平一小,临平二小,临平一中,临平三中综合商场:银泰百货、中都百货、沃尔玛、家乐福
幼稚园:临平第一幼儿园,小博士幼儿园
银行:建行、工行、农行、华夏等
医院: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,余杭区第五医院
临平最大休闲广场:人民广场、江南水乡博物馆 
其他:紧靠临平最大休闲广场:人民广场、江南水乡博物馆等
小区内部配备集中型商业  

政策优惠: 总部经济税收政策

《关于进一步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意见(试行)》的通知
 余政办〔2012〕188号
对新引进的总部企业,自认定当年起,对年实缴税收300万元以上、未获得土地资源配置的,三年内逐年按其实缴税收地方留存部分的80%、70%、60%给予奖励(与楼宇经济政策不重复奖励);对获得区内土地资源配置的新引进总部企业,减半执行上述奖励;享受此条政策的企业不再享受余杭区其他财政扶持政策。
对已在余杭区的新认定总部企业,自认定当年起,实行为期三年的奖励,具体按其实缴税收环比增长10%以上部分的地方留存给予50%的奖励(金融和非银行金融机构、电信运营、烟草、电力等行业除外)
对生产基地外迁(不再占用余杭区生产用地资源)、总部仍驻留在区内的本地企业,按照实缴税收超额累进方式予以奖励。企业实缴税收500万元以下部分,按企业实缴税收地方留存部分的50%给予奖励;500万元(含)—1000万元部分,按企业实缴税收地方留存部分的60%给予奖励;1000万元(含)—2000万元部分,按企业实缴税收地方留存部分的70%给予奖励;2000万元以上(含)部分,按企业实缴税收地方留存部分的80%给予奖励。
新购自用办公用房(不包括附属和配套用房)的总部企业,结合税收贡献,按不超过1000元/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资助,资助资金在三年内分期到位。


 楼宇经济税收政策
 《关于加快我区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》的通知
 余政办〔2012〕166号
楼宇招商。鼓励企业入驻重点楼宇,对入驻重点楼宇的年实缴税收100万元以上(含)的企业(不含原入驻企业及区内新迁址企业),三年内逐年按其实缴税收地方留存部分的80%、70%、60%给予奖励。扶持资金按照年度进行兑现,上半年入驻企业当年度为第一个奖励年度,下半年入驻企业可选择当年度或下一年度为第一个奖励年度。享受此条政策的企业不再享受余杭区其他财政扶持政策。


 余杭区产业政策
 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产业余杭的若干政策意见
 〔2012〕39号

大力发展电子商务。对年实缴税收5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,三年内逐年按其实缴税收地方留存部分的70%、60%、50%给予奖励。
鼓励服务外包企业来我区投资落户。对首次购买本部自用办公用房的企业,结合税收贡献,按其购房金额给予不超过20%的资助,单个企业最高资助额不超过200万元,资助资金在三年内分期到位。
鼓励企业扩大服务外包规模。对经认定的服务外包企业年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在100万美元以上的,三年内逐年按其实缴税收地方留存部分的80%、70%、60%给予奖励。
发展楼宇经济。在各镇、街道申报的基础上,每年认定一批重点楼宇给予政策扶持。对入驻重点楼宇的年实缴税收100万元以上(含)的企业,三年内逐年按其实缴税收地方留存部分的80%、70%、60%给予奖励。对招商入驻率达到70%以上、税收(不含房地产企业)首次超1000万元、3000万元、5000万元、1亿元的重点楼宇,分别奖励10万元、20万元、30万元、50万元。对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(含)、更新改造投资额500万元以上(含)的重点楼宇,根据建筑面积按50元/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资助,最高资助额不超过100万元;对立体车库按3000元/车位的标准给予资助。